警惕商鞅主义的幽灵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吴晓波

常有朋友问,中国上下两千年,主流的经济理论是什么?我常拿商鞅来举例。

公元前四世纪,商鞅在偏远弱小的秦国主持变法,前后长达二十年,造成一个强大的国家。他的治国思想中有强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战的特征。

商鞅对商人阶层不但毫无感情,而且视之为仇雠。在他当国之时,国家管制了“山泽之利”(矿山开发)、粮食买卖和旅店经营,自由商人几乎被消灭。同时,他对知识分子也非常仇视,他认为国有“五害”,分别是儒家学者、商贾、隐士、手工业者和勇士,在《农战》一文中,他毫不客气地说,“有这些人存在,敌人来到,一定打败仗,敌人不来,则一定很贫穷。把这些人赶走,敌人不敢来,来了也会被打败。去讨伐别国,一定能战胜,不去讨伐,则一定能富足。”

在商鞅的经济思想中,“强国”与“富民”似乎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商鞅也反对贫富悬殊,认为“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不过在他看来,理想的状态是让人民始终处在同样的贫穷线上,最好的状态是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粮食(“家不积粟”),以保持饥饿进取的精神面貌。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怯和民愚,这样的人民通过重刑或重赏即可变成为勇敢而凶猛的战士。而一旦社会出现贫富差距变大的情况,就应该动用国家机器,用行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均衡,这就是所谓的“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很显然,商鞅把人民的贫困与无知看成是国家兵源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在商鞅看来,打仗是第一要义,战争是让国家强大和稳定的最好办法,这是检验变法成功的唯一标准。在《靳令》一文中,他说,“国贫而务战,毒输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总之,穷了要打,富了更要打。正是在这种“备战备荒为打仗”、“把战争进行到底”的战略支配下,秦国成为战国列强中最可怕的国家。

商鞅的强国之术堪称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残酷和严厉的一种,是一次激进的国家主义试验,在经济模式上则体现为“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在他的治下,秦国成为了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虎狼之国”,举国上下蔓延着极端功利主义的进取氛围,每个秦国人其实都成了国家的工具,宛若后世出土的那些兵马俑,人人面无表情而无比强悍。

后世将商鞅归为法家,他的名声似乎一直就不太好,长期被视为“异端”。在知识阶层,甚至以谈论商鞅为耻,宋代的苏轼就声称“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甚至讲出这个人的名字都是脏了口舌、写出这个人的名字则是污了纸张——“如蛆蝇粪秽也,言之则污口舌,书之则污简牍。”

但是,商鞅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生态,甚至,以两千年的历史跨度而论,商鞅的基本治国理念被顽强地延续了下来,他的核心经济理念被众多的独裁者所沿袭,在很多朝代,实际上呈现出“半法半儒”、“儒表法里”的景象。也因此,苏轼又曾经很叹息地说,对于商鞅主义,“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则名实皆宗之。”

商鞅的那种极端主义思想,在后世已成绝响。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后来的治国者们,尽管再不敢象商鞅如此说的直白、干的决绝,却也并非没有效尤者,至少有两个理念顽强地留存了下来。第一,不能让民众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潜意识却一直存在了下来,最终变成了一种系统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绝大多数的治国者把国家强大远远放在民众富足之前,强调“国强民安”,而不是“国强民富”,所谓“安”者,年份好的时候,有口饭吃,饥荒到来的时候,不饿死,这已是最大的善政。

“商鞅主义”的幽灵在中国是否真的已经消散而尽了?我们要成为一个怎样的“强国”,以及怎样成为一个符合现代精神的“强国”?这些问题,我们是否真的已经可以回答?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网友评论:2010-07-30 16:14:09xuyin66 来自四川省德阳市
与作者一样,作者归纳的以“反智、愚民和好战”为特征的 “商鞅主义”我是不赞成的,也不适合用来治理今天的中国。商鞅新政的中央集权和穷兵黩武,是与当时的诸侯争霸,不胜则亡的严酷、竞争激烈政治军事战时环境相适应的,是适合当时战争环境的强国之道。汉匈对决的时代,汉武大帝不也是成功的中央集权、穷兵黩武才武装中国,最终痛击匈奴,打出了国人的尊严吗?繁荣的南宋不是向北方游牧民族进贡苟且偷生吗?换句话说,在当时的战争年代,“商鞅主义”无疑是正确的。但和平年代,“反智、愚民和好战”为特征的 “商鞅主义”不再适用。反而容易被后代专制、暴政的统治阶级所仿效而祸害民众。“商鞅主义”仅仅是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手段而已,不再具有历史意义。
但商鞅变法所体现出的“改革、法治、平等、打击豪强“的“商鞅精神”依旧熠熠生辉,为今人留下了丰厚在政治遗产。商鞅本人却是一个伟大、无畏的政治家、改革者。首先,他能精励图治,不因循守旧,大力变革,改革创新;其次,大力推行法治理念,在那个年代能够提出并且大力推行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法制大于人治的制度治理理念;再次,铁腕治吏,勇敢打击权贵强豪。最终使秦国国强民富。这才是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或者说是“商鞅精神”。

我们的社会还未上行 谈何下流

2010-07-27 16:42:54 来源: 经济观察报(北京)

《经济观察报》社论

“中产”是一个很具有诱惑性的字眼。对个人而言,“中产”意味着生活已经衣食无忧,心态平和,跻身于社会的主流阶层;对一个社会而言,中产阶层占到整个社会的60%以上,即是和谐的“橄榄型社会”,进入相对成熟的现代国家状态。

我们所处的社会无疑正向这个“橄榄型”目标接近。最近有一好一坏的消息。好消息是,据北京工业大学和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 《2010年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公布的数据,北京中产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40%,约540万人,超过了23%的全国平均水平。按照这个比例,北京已经成为准中产社会。坏消息是,在这540万人中,其中68.5%中下层中产阶级成为“房奴”、“车奴”。

依据这两个数据,很多分析人士表示担忧:中国社会正在走向下流社会。“下流社会”是一个社会学名词,提出者是日本人三浦展。是指中产阶级的居下游者,他们的物质生活已经足够温饱甚至小康,但由于各方面的竞争和压力,这个群体在物质、精神等各方面失去了向上发展的动力,而甘于平庸,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的一种向下的拉力。

对中产阶层向下流动的担忧是全世界都共同关注的话题。最典型的莫过于英国出现的 “iPod一代”,这个自然不是苹果iPod播放器,而是insecure(不安全的)、pres-sured(压抑的)、over-taxed(税负过重的)、debt-ridden(债务缠身的)的缩写。提出该名词的作者之一尼克·博赞基特教授说:“我们总是习惯假设一代更比一代强。但是,如今的年轻人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他们增加收入和创造财富的难度也更大了。这的确是这个国家面临的严峻问题。”

我们面临的问题与 “iPod一代”如出一辙。而且我们的问题更显严重——我们并非从高处的下流,而是在更低起点上的停步不前,我们并非在走向下流社会途中,而是一直就在下流社会中。

这并非危言耸听的断言。从国际经验来看,是否中产有几个判断标准,并非仅仅就收入一项指标。标准之一就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相对衣食无忧的生活;之二有稳定的保障;之三就是心态比较平和,心理比较保守,高度认同主流道德、伦理观念和社会、文化秩序,有公共精神。

我们的工薪阶层——它是中国中产阶层的主体——收入增长却与GDP的高增幅不相称。数据表明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与此同时,政府收入增幅超过了民众收入的增幅,经济增长的红利更多地流入了企业和政府的腰包。

我们的中产者有稳定的保障吗?这恰恰是我们焦虑的病因。对大多数城镇家庭来说,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目前已成为家庭负担中的最主要部分,占据了他们收入的大部分。我们正在为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担忧,即使有车有房,我们为此支付的代价是绝对“贫困化”,还完月供,我们不得不量入而出。
我们心态平和吗?当这个社会对投机者、欺骗者等给予高回报时,当这个社会缺乏应有的公平正义,到处充满了不信任时,心态平和自然无从谈起,公共精神的培养也只是一句空话。

现在的共识是,中产阶层是社会“减震器”,如果这个阶层过小或者分化,那最终将形成一个M型社会(左边的穷人变多,右边的富人也变多,但是中间这块,就忽然陷下去,然后不见了),其结果必然是整个社会的强烈动荡,而避免这个风险的做法就是政府加快分配收入改革,还富于民;提供更有效和更全面的社会保障,继续培育民众的公共参与精神。只有中产阶层扩大,我们这个社会才有继续上行的可能。

中国人为何缺乏诚信

日前,一项面对上海市民的调研结果显示:有90.2%的人认为诚实守信在不同程度上会吃亏,这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人诚信的缺乏。作为对诚实守信在道德上的约束,中国社会实际上是缺乏契约精神,这恰恰是中国人不诚信的主因。

 
人与人之间缺乏契约:社会结构与小农经济所致

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缺乏社会诚信现象的经济根源。
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人口流动不像今天一样频繁。

 

 
小农经济缺乏交换,有交换才会有契约
 
契约精神应产生于商品交易发达的社会,比如古希腊那样海上贸易成熟的国家。在与不认识的人打交道,与其交换才需要契约,有契约才会守约。而中国一直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自给自足,商品交易贫乏。
 
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缺乏社会诚信现象的经济根源。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所体现的人与自然博弈不同于社会化大分工所体现的人与人的博弈,前者更有助于催生博弈主体的机会主义意识。当然,小农经济有家庭内部的经济分工,所以,小农经济所导致的诚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家庭诚信,而非社会诚信。
 
少与不相互“知根知底”的“异族”打交道,不需要用契约避免被骗
 
中国传统社会为农业社会,安土重迁导致人们构成了以家、族、宗为基本特征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生活方式所造成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人口的不流动。即使发生人口流动,中国人也不倾向以个体为单位独闯天下,而是以群体为单位的,举家迁往一地。
 
在这样一种生活环境中,用于避免欺诈的契约显得有些多余,简单而言,一家人的生活不会你骗我,我骗你,危机只发生在家外,自然也就不用立约。众所周知,人要想行骗,就一定要远走高飞,否则,要么无法面对,要么束手就擒。可是为做一件不诚信的事就跑,在农业社会里实在会给自己带来太多的不利因素或付出太高的成本。中国有一句谚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把诚信与长久而固定的关系说得很清楚。可见,契约精神的取决于社会如何构成。不互相“知根知底”的时候很少,所以自然不需要契约。
 
极端世俗化的人生态度导致契约只是工具非精神
 
美籍华裔历史学家孙隆基认为,中国人没有世俗生活之外的“超越意识”,缺乏“终极关怀”,一切以“身”的安顿为依归,造成“有一口饭吃就行”的极端世俗化的人生态度。孔子就说:“未知生,焉知死。”这种彻底的“现实主义”导致在长期处于食不果腹甚至朝不保夕的处境中,契约和守信自然让位于生存。从另一个方面讲,契约的存在只是服务于“安身立命”,是工具而非精神,为其他目的是可以抛弃的。这在“即便饿死船员也不动所运货物”的西方简直无法想象。

 

 

人与国家之间缺乏契约:重“礼”而不重“约”

“礼”实际上就是“臣服与驯服”,“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就是“服从之邦”。

 

 
契约本质在于平等,但封建社会中人与国家不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因而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因而,人与人的交往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契约精神的要件。这种平等还表现在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上。按照西方契约理论,造物主赋予每个人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开始建立政府。因而,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典型的平等关系。
 
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皇权与民众之间缺乏立约的思想和实际行动。民众与皇权的关系被一种“君君臣臣”的礼教所规范,而非契约。契约关系的本质是权益平等,而君臣父子的传统纲常伦理本身就是反平等的,所以契约社会的平等基础不具备。
 
国家用“礼”来规范民众,而非平等立约
 
古代社会用于规范人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方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的、稳定的“礼”制文化。“礼”实际上就是“臣服与驯服”,“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就是“服从之邦”,是驯服的政治,是由上及下的一个治理过程。古代社会也是一个驯服被动的社会,充满等级观而没有平等意识。远在周代“礼外无法”,“礼”代替了法律的功能,带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儒家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也就是说,人的视、听、言、动,都要受“礼”的约束,只有合于“礼”的才能做,不合于“礼”的就不能做。“礼”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的功能。很明显,这样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与西方社会中的平等观念有天壤之别。契约文明的根基在于平等,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是不可能产生契约文明的。
 
人治导致随机性,随机性导致机会主义泛滥
 
孔子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但几千年的政治实践恰恰说明“信”在天朝上邦,事实上可能是最罕见的美德。而社会认同心理是生物界的共同特征,在动物界被称为“头羊效应”,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在自身运作过程中,以及处理民与官之间的关系时带头不遵守规则,有组织的破坏契约。
 
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官僚集权体制是滋生社会诚信缺乏的政治土壤。人治导致随机性,随机性导致机会主义泛滥,而机会主义泛滥必将导致社会诚信缺乏。

 

 

古代国家运作缺乏契约:上行下效

田忌的胜利是以葬送诚信、守则、公平等基本信条为代价的。
诸葛亮的“谋”中大多有不守信用的成分。

 

 
田忌赛马是破坏契约和规则的典型
 
田忌赛马传颂千古,甚至说这个故事表现了“孙膑细致的观察能力和运筹能力”,揭示了“如何善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付对手的短处,从而在竞技中获胜”。但其实,田忌(孙膑)就是胜在作假、破坏规则和契约上——用下等马假充上等马、上等马假充中等马、中等马假充下等马于齐威王比赛,违背了二人所约定的上等马对上等马的规则,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田忌(孙膑)的胜利是以葬送诚信、守则、公平等基本信条为代价的,其行为应该说是极恶劣的。这从一个角度说明古代官场普遍缺乏规则和契约意识以及对作假行为的认同,正如严复所说:“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
 
 
诸葛亮破坏吴蜀盟约,私取南郡
 
纵观古代经典文献,破坏契约而不守信的例子到处都是,而诸葛亮恰恰是其中的典范:诸葛亮的“谋”中大多有不守信用的成分。例如联吴抗曹本是经常挂在诸葛亮嘴边的一句话,但这项策略最终的失败其主要原因便在于诸葛亮的失信于人上。
 
赤壁之战以后,周瑜亲自拜访刘备,问他是否会乘火打劫南郡。刘备按照诸葛亮的吩咐说:“闻都督欲取南郡,故来相助。若都督不取,备必取之。”周瑜倒也爽快,当着鲁肃与诸葛亮的面,与刘备立字为证:如果我周瑜取不了南郡,任凭你刘备随便去取。接下来便是周瑜与南郡守将曹仁的一场残酷大战,周瑜伤亡惨重,而且周瑜还被毒箭射中。不出所料刘备、诸葛亮还是食言了,他们乘周瑜与曹仁激战正酣时一举拿下这两个周瑜一直想图谋的城池。周瑜气得大叫一声,金疮迸裂。这就是《三国演义》中所描述的“孔明一气周公瑾”的经过。
 
封建社会的国家“失信”导致上行下效
 
古代社会中上述例子层出不穷,封建国家之间以及内部带头不守信用,违背契约产生了上行下效的影响。而中国恰恰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社会文化心态一切以官场为“范”。因此,中国人的社会行为标准不是是非,而是像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指出的那样,“以官的标准为标准”。而按照“破窗理论”,只要有一个人或一件事可以违背这个“契约”,则所有的人或事都可以违背这个契约。封建国家不守信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部分人也没有道德底线,可以为一己私利为所欲为。

 

 

 
  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梅因说过:“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西方文明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契约历史。而创造辉煌政治或商业文明的国家,无一不是契约精神的楷模。事实上,中国历史传统中并不乏契约因素,但离契约文明还很远。而恰恰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到来,使得缺乏契约的传统被凸显,诚信危机随之而来。

美国人为何反对禁枪

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芝加哥禁枪令违宪,并且扩大了保障公民持枪自由的宪法条款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美国公民在各州都有权持枪。
司法票决的比例或多或少的折射出美国人对待枪支的复杂心态。微弱多数的司法票决既代表了主流民意的走向,也反映出不同立场的争论态势。而这背后也暗藏着一个国家深厚的文化观念和法律传统。

 
在美国,枪是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全民持枪的国家。早在1975年出版的《美国枪史》一书中有这样的叙述:“枪支是秩序的象征和保守主义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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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曾是为“暴政”时刻准备着的反抗手段
 
美国人视枪如生命般重要,恰是为了抵抗暴力。早在独立战争时,争取自由的美国人就懂得,公民持枪是对抗暴政、捍卫公民权的最后依仗。用鲜血换来自由的建国先驱们,深刻认识到“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之重要性。而没枪怎么推翻暴政?所以在随后的宪法修正案中,专门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权利法案》第二条)。这对政府和常备军及警察是一种时时存在和处处存在的强有力的最终的监管力量。
 
尽管已经有宪法条文明确了公民的各项自由,但在美国人心里,这些都还不足以保证一个政府不会变坏。因此,个人拥有枪支武器,是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如今,持枪是安全的保障,也是对宪法传统的坚持
 
时过境迁,今天的美国早已脱离了政府暴政的危险,持枪的实际作用也确实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更多的时候是对自身和家人安全的防范。美国曾出现坐在轮椅上不能走动的八十多岁的老太婆用手枪击毙歹徒,也有六岁的小孩持枪击倒歹徙的奇迹。而当美国的校园治安不好时,不少父母就赶紧送枪给住校的女儿防身。
 
现在美国人这种权利的维护,与其说是在维护持枪权本身,不如说是在维护“老祖宗”制定的宪法。事实上,第二条修正案成为美国枪支管制立法中无法绕过的“栅栏”,不少次关于枪支立法的讨论最终在第二条宪法修正案的争论声中陷入僵局。目前枪在美国更多的是一种自卫,或者爱好,与建国时的立法初衷相去甚远。但反对枪支管理的人仍然在坚持,更多的是对宪法传统的坚持。

 

 

两百多年来合法持枪的争议从未停止
  两百多年来,美国人用枪保障了自由和秩序,但全民持枪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体现得十分充分,“禁枪运动”也从未停止过。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美国各州便陆陆续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法律和法令,加强对枪支的管理和管制。但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将让“禁枪运动”再次陷入低谷。

美国反禁枪广告:武装:人民挥舞这个标志,解除武装:受害者佩戴这个标志。
反禁枪广告:自卫权就在你手中,还是在停在甜甜圈店边上的那部车里?
反禁枪广告:有责任感的父母会保护他们的子女,你呢?

 

 
“禁枪”绕不开的暗礁:枪支多寡与犯罪率关系并不明确
 
美国每年有三万多人死于枪击事件,禁枪立法运动基于这样一个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理论,即社会上流动枪支愈多,死于枪击事件的人就愈多。但这个显而易见的理论却很难经得住推敲。研究表明,社会上枪支多寡与犯罪率的关系并不明确。
 
华盛顿曾经实行了32年之久的禁枪令,谋杀率非但未减反而明显增加。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愈是严格禁枪的地区,犯罪率居然愈高。2007年哈佛法律与公共政策杂志研究报告发现,世界上人均枪支最多的七个国家,年谋杀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二;而人均枪支最少的九个国家中,年谋杀率却是十万分之四点四。不过,这些统计也不能证明严格禁枪或人均拥枪率同犯罪率增高何为因果。由于无法在理论与实际上证明民众拥枪率高导致犯罪率增加,禁枪运动积极分子长期来便力图说明宪法并未规定普通美国人都有权拥有枪支。
 
拥枪派的软肋:是“人民”还是“民兵”
 
在禁枪派苦于找不到事实根据的时候,拥枪派赖以为生的宪法条文也模糊不清,充满争议。在拥枪派中,势力最大的美国全国步枪协会坚持反对禁枪。该组织自1871年于美国成立,是美国最古老并持续活跃的民权组织,拥有400多万名会员,被称为是美国最强大的非政府机构组织,掌握大量选票和游说资源。
 
在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对个人拥枪权规定如下: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枪支)的权利不得侵犯。
 
过去两百多年来,美国人一直未弄明白,宪法第二修正案这段含糊文字中所指的“人民”,究竟是指普遍意义上的人民,还是特指前文所提保障各州自由安全不受联邦侵犯的州府“民兵”。这就给禁枪运动以口实,该运动称自己并不反对纪律良好的民兵持有枪支,但反对全民持枪而不加管理。
 
两派争论的是管制与否而非禁止与否
 
美国是世界上私人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枪支泛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在美国,对于枪支问题的辩论,主要集中于如何管理,而不是禁止。在美国大约有4成左右的民众支持枪械管制,但是绝大多数反对禁枪。2004年特里竞选总统时播放的竞选广告是“抗枪打猎”,但特里其实是20年如一日投票支持管制的,但他从不说禁枪。
 
美国主张枪支管制的人各式各样,却几乎没有人要求法律彻底杜绝私有枪支,他们的各种立法建议旨在控制什么人可以买枪、对武器和武器拥有人实行注册、设立更严格的取得手枪的训练标准、以及对公民个人可拥有的武器种类给予限制。所以,大部分“禁枪”的舆论也只是在呼吁为枪支管制“立法”,而非彻底禁枪。
 
最高法历史性判决:“人民”有权持枪,管制违宪
 
面对百年来的争议,拥有最终裁判权的美国最高法院却仍然坚持法律的消极性,不主动介入。直到2003年,在华盛顿为联邦法院办公楼站岗的安全官迪克•赫勒对这项禁令提出质疑,将哥伦比亚特区告上法院。2007年11月,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同意受理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禁手枪令是否违宪法一案。这是最高法院近70年来第一次审理类似案件。
 
这次,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首次对于个人是否有权拥有枪支作出了明确裁决。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票裁决,第二修正案的持有和携带枪支权,是泛指所有的美国人(重罪犯和精神病人除外),为此华盛顿地区近乎全面禁手枪案违反了宪法。最高法院一槌定音,全面禁枪此路走不通。
 
不过,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格利亚撰写的多数意见书指出:本次裁决并非给拥枪权开了一张绝对的空白支票,不能被看作是与长期以来的立场相对立,即重罪犯和精神病患不得拥枪;在敏感地区如学校和政府大楼不得携枪;以及贩卖武器时必须遵守法律。

 

 

历史情结:枪就是美国精神
  今天,绝大多数美国人接受的是民主方式:投票、政治利益团体、自由媒体和法院来影响和约束政府。很少有人赞成或同情那些将美国政府视为暴政进而宣称必须以武力予以抵抗的偏激组织。而且不断发生的暴力事件也让美国人心有余悸,但最高法院的裁决和主流舆论仍然反对禁枪,这与美国建国及发展史上“持枪权”发挥的巨大作用密不可分。

反禁枪广告:枪口下出和平。

 

 
第一批移民依赖枪在北美新大陆立足
 
枪支在美国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和人为情感因素。当“五月花号”到达北美大陆的时候,第一批移民面临的是一片蛮荒的陆地和四处游荡的野兽。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依靠了先进的武器,美国的先民们才在与野兽和印第安土著的斗争中存活下来。而之后的西部拓荒,枪支再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使美国的疆域从大西洋西岸一直延伸至太平洋东岸,横跨北美大陆,大大拓展了美国的地理空间。
 
 
“人人有枪”的民兵组织使美国独立
 
美国人民对于武器的推崇在独立战争中进一步得到加强。此前,各州基本上都没有常备的正规军。这源于美国先民对于常备军的怀疑和恐惧。他们认为由政府控制的常备军会成为压制人民自由和权利的工具。而在英国1688年通过的《权利法案》第六条便明确规定:“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而美国联邦军队即使在所谓的紧急状态下也不许干涉州事务,除非受到州政府邀请)
 
因此,反抗英国的暴政压迫的重任便落在由持有武器的民众组成的民兵肩上。也正是这些民兵,在华盛顿将军的带领下,经过八年的斗争,将英国殖民者驱逐出去,最终建立起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因此,当1789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由国会议员提出时,“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被自然而然的写入其中。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一个广场上,“拥枪派”曾发起过这样一个活动。让全国所有的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成为枪下冤魂的亲属,将他们死去的亲人留下的一双鞋子放在这个广场上,无边无际的鞋海触目惊心。
  美国人站在这一双双鞋前面,这是他们选择的客观结果,这代价是他们为自己所选择的自由而支付的。一个美国老太太说她反对禁枪,尽管儿子的鞋也在其中,但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代价。

胡适与毛泽东的恩恩怨怨

赵映林 选自《温故》(之九) 

如果生活在五四前后的中国,只要向任何一个知识青年提问:“你喜欢读什么杂志?”他会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新青年》杂志。”如果再问他:“你最敬佩的人物是谁?”他同样会毫不迟疑地回答说:“是胡适和陈独秀。”从那个时代过来的毛泽东就曾这样回答过提问。

凡读过美国著名记者、作家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的读者,势必会记得1936年毛泽东在延安对斯诺访问时说过的这么一段话:“《新青年》是有名的新文化运动的杂志,由陈独秀主编。我在师范学校学习的时候,就开始读这个杂志了。我非常敬佩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他们代替了已经被我抛弃的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时成了我的楷模。”

胡适只比毛泽东大两岁(胡适生于1891年,毛泽东生于1893年)。还在毛泽东读中等师范学校时,胡适早已因鼓吹和积极投身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和文学改良而声誉鹊起,成为当时以至后世最有影响的著名学者。当毛泽东来到北京,在北大图书馆谋到了一个月薪八元的图书管理员的职位时,胡适那时是北大最年轻的新派教授。毛泽东曾不失时机抽空去旁听过胡适的课。这也是毛泽东一度称自己也是胡适学生的由来。后来,毛泽东同萧三等人经杨怀中先生介绍专程去拜访过胡适,同胡适讨论新思潮的各种问题,并以新民学会在京会友的名义,请胡适作过报告,解答问题。从这,我们不难看出青年毛泽东对胡适的尊重和仰慕。

1918年4月14日,毛泽东、蔡和森、何叔衡等人在长沙创立了以“改造中国和世界”为宗旨的革命团体新民学会。新民学会成立不久,会员中一些有抱负的青年怀着向西方寻找真理的愿望,响应蔡元培、吴玉章在北京发出的号召,积极组织到法国勤工俭学。为此,毛泽东曾进行了多方面的活动,“七、八个月来,他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留法勤工俭学的宣传、组织和准备的工作上。”可到了临行前,毛泽东却决定不去法国了。当时,许多新民学会会员很不理解。对此,毛泽东作了解释:“我觉得我们要有人到外国去,看些新东西,学些新道理,研究些有用的学问,拿回来改造我们的国家,同时也要有人留在本国研究本国问题。我觉得关于自己的国家,我所知道的还太少,假使我把时间花费在本国,则对本国更为有利。”

一年多后,也就是在1920年3月14日,毛泽东在给周世钊的一封信中又说到这件事:“我觉得求学实在没有‘必要在什么地方’的理,‘出洋’两字,在一些人只是一种‘谜’。中国出过洋的总不下几万乃至几十万,好的实在很少。多数呢?仍旧是‘糊涂’;仍旧是‘莫明其妙’,这便是一个具体的证据。我曾以此问过胡适和黎邵西(即黎锦熙)两位,他们都以我的意见为然,胡适之并且作过一篇《非留学篇》。因此,我想暂不出国去,暂时在国内研究各种学问的纲要。”由此可见,毛泽东之所以最后决定不去法国勤工俭学,主要原因是在于他要了解中国的国情,研究国内的问题。他认为这样对国家、对民族是更为有利的。后来的历史证明,毛泽东的确是中国共产党内最了解国情、最了解农民的领袖。中国革命道路的形成,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理论的形成,不能说与此没有渊源关系。

毛泽东不去法国的第二个原因呢?则是与胡适的态度有关。毛泽东为是否出国一事,“专门问过”胡适,胡适赞成、支持他留在国内研究问题。因为胡适是赞成“多研究些问题”的。毛泽东在信中提到胡适的《非留学篇》一文,说明毛泽东读过这篇文章,受到这篇文章影响。

毛泽东不去法国留学的第三个原因,还与那一时期刚好发生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有关。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因散发反北洋军阀政府的《北京市民宣言》被捕。胡适在危难中接办了以谈政治为主的《每周评论》,胡适不想谈政治,但这时已无法全然回避政治,于是他“就决定谈点基本的问题”——不要空谈主义,而要研究问题。

当时在报刊杂志上见到的“主义”,在文人学者嘴里的“主义”是琳琅满目:无政府主义、过激主义、民生主义、社会主义等等;而社会主义也是五花八门:基尔特的社会主义、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王揖唐的社会主义、皇室中心的社会主义、基督教社会主义等等。建国后把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解释成单纯反对马克思主义,不免有为了证明自己正确而不惜曲解他人之意贬低他人之嫌。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是针对一切“主义”的,而非专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胡适对“主义”的抨击,其矛头针对的是当时普遍存在于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种思想方法。

在胡适看来,那种高谈“主义”而不研究具体问题是思想上“懒”的表现,因为研究问题是极困难的事,高谈“主义”是极容易的事,这是一;其二,胡适认为一切“主义”、一切学理,都应该研究,但强调抽象的“主义”要少谈,因为每一种“主义”都蕴含着救时的具体主张,如若我们不去实地研究这个社会的需要,空谈外来进口的“主义”,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好比医生单记得许多汤头歌曲,不去研究病人的症候,怎么能有用处呢?其三,胡适认为偏向纸上的“主义”是很危险的,这种口头禅很容易被无耻政客利用来做种种害人的事;其四,胡适认为“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到了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他说这是中国知识分子不负责任、自欺欺人的梦话。胡适反对把“主义”当作绝对真理和终极教条,反对把“主义”当作金科玉律的宗教教义顶礼膜拜,看出了盲目崇拜“主义”的危害。胡适简直是在为以后的“左”倾教条主义者们画像。但是,胡适也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他说: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使人“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心,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为不能并立的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视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须有的惨剧。”

胡适的这些观点遭到了反驳。陈独秀因为被北洋军阀政府关在监狱里而没有参加“问题与主义”的论战。对当年发生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实际上是投身民众运动抑或继续坚持思想启蒙之争”。也就是说谈不上是什么反对马克思主义。还要说明的是,这场“问题与主义”之争虽然首先并主要发生在胡适与李大钊之间,但直至李大钊被奉系军阀张作霖杀害,李大钊始终都认为自己与胡适之间的友谊超过自己与陈独秀之间的友谊。

毛泽东在这场争论中是什么态度呢?就目前见到的史料,笔者认为毛泽东是赞成“多研究些问题”的,因在这场争论中,毛泽东在湖南长沙组织了一个“问题研究会”,并亲自为这个研究会拟定了章程和首批亟待研究的“问题”,如“孔子问题”、“东西文明会合问题”、“经济自由问题”、“国际联盟问题”等等,共计七十一大类,其中的教育、女子、劳动、华工、实业、交通、财政、经济八大类又分列出八十一个更具体的问题,如“杜威教育说如何实施问题”、“中等教育问题”、“女子交际问题”、“贞操问题”、“国语问题”、“司法独立问题”、“联邦制应否施行问题”,合计一百四十四个要研究的“问题”。既然要研究中国的问题,当然不可能跑到国外去研究。所以,毛泽东也就不去法国了。

而五四运动的发生更坚定了毛泽东留在国内参加火热斗争的决心。

之后,毛泽东在湖南长沙一手创办了“文化书社”。书社里重点销售的图书也有胡适的一些著作,如《尝试集》、《中国哲学史大纲》(上)、《白话书信》、《短篇小说集》,或是登载胡适文章较多的刊物《新生活》,还有就是胡适的老师美国杜威教授的书,如《杜威五在讲演》、《实验主义》、《现代教育的趋势》、《美国政治的发展》等。从文化书社销售的这些书刊,也折射出青年毛泽东对胡适的态度与立场。

毛泽东在青年时期不仅受到胡适的影响,而且在从事革命活动时也得到过胡适的支持。

《西行漫记》记载说,1919年,毛泽东在回湖南的前夕,曾专程前去拜访胡适,目的是“想争取他支持湖南学生的斗争”。胡适欣然接受了毛泽东提出的要求,表示尽力给予支持,以后他也是这样做了。说明胡适不是口是心非。

是年7月14日,毛泽东在长沙创办《湘江评论》。当毛泽东在《湘江评论》上发表了《民众的大联合》一文时,胡适看过之后立即在8月24日的《每周评论》第36号《新书评介》一栏中,对毛泽东的文章和《湘江评论》作了热情洋溢的肯定。胡适撰文说:“现在新出版的周报和小日报,数目很不少了。北自北京,南至广州,东从上海苏州,西至四川,几乎没有一个城市没有这样新派的报纸……现在我们特别介绍我们新添的两个小兄弟,一个是长沙的《湘江评论》,一个是成都的《星期日》。”接着他又专门对《湘江评论》和毛泽东的文章作了高度评价。胡适写道:“《湘江评论》的长处似乎是在议论的一方面。《湘江评论》第二、三、四期的《民众大联合》一篇大文章,眼光很远大,议论也很痛快,确实是现今一篇重要文字。还有‘湘江大事述评’一栏,记载湖南的运动使我们发生无限的乐观。武人统治天下,能产生我们这样一个好兄弟,真是我们意外的欢喜。”此时的胡适已经发表了《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可却对充满反叛精神的《湘江评论》与毛泽东的这篇《民众大联合》的文章给予这样高度的评价,也反映了当年风云际会、名满天下的新派教授胡适对青年毛泽东的器重。胡适确实很有眼光。可惜的是,《湘江评论》只办了五期,就被湖南督军张敬尧下令给查封了。

胡适的这段评介、赞扬,无疑是对毛泽东领导的湖南革命运动与《湘江评论》的极大支持与鼓舞。以胡适当年的身份、地位与社会影响,他的这篇文章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远非一般人所能及。即使如后来名声响彻云霄的李大钊、鲁迅也是不能及的。正是由于胡适对《民众大联合》一文的褒扬,使得该文迅速为《新青年》、《星期日》、《晨报》、《新潮》、《时事新报》、《星期评论》等报刊所推荐与转载。1949年后为了迎合需要,大陆在五十年代狠批胡适时,不惜移花接木,把胡适主持《每周评论》时撰写的这篇文章算到了李大钊头上,公开否认胡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对青年毛泽东早期革命活动的支持。此举正应了胡适说过的一句话:历史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如此任意对历史事件进行剪裁,正是后来及 “文革” 把朱德与毛泽东的井冈山会师篡改成林彪与毛泽东在井冈山会师等各类篡改历史的滥觞。

根据现存已查阅到史料,我们得知胡适当年还曾支持毛泽东创办“湖南自修大学”。

1920年1月15日,毛泽东又拜访了胡适。胡适在他的《日记》中写道:“毛泽东来谈湖南事。”谈什么呢?毛泽东在给周世钊的信中说到了这次拜访胡适所谈的内容。当时毛泽东正在北京酝酿筹备湖南“工读互助团”,为了争取支持,毛泽东去拜访了胡适,把办学的目的与初步计划向胡适求教。“我想我们在长沙要创办一种新的生活,可以邀合同志,租一所房子,办一个自修大学(毛泽东在此还特别说明,自修大学的名字是胡适先生给起的),我们在这个大学里实行共产的生活。”胡适后来在日记中追忆了这件事:“毛泽东依据了我在1920的‘一个自修大学’的讲演,拟成湖南第一自修大学章程,拿到我家来,要我审定改正。他说,他要回长沙去,用船山学社作为‘自修大学’的地址。过了几天,他来家取去章程改稿。不久他就回去了”

1959年12月26日,这天是毛泽东生日,中午,胡适在台北家中留秘书胡颂平吃饭,谈起了毛泽东的老丈人杨昌济。胡颂平由此便问:“毛泽东进北大图书馆工作,是他老丈人带进去的吗?”胡适告诉说:“不是。毛泽东在湖南师范毕业后到了北平,他和五个青年上书于我——这封信,我是交给竹淼生的弟弟竹生保管的。在抗战期间,放在上海,竹生怕生事,把它烧了。——当时北京有个工读辅助会,他先在辅助会工读,很苦。”那天,胡颂平还特地把心中一个疑问提了出来,他问胡适,“是否先生介绍他进图书馆?”胡适告诉说:“不,当时章行严(章士钊)当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当主任。章行严是湖南人,大概是章和李大钊两人把他介绍进去的。”不过毛泽东说自己进北大图书馆是杨昌济先生介绍的。

毛泽东从胡适处取回请胡适修改的“湖南自修大学”章程后,就正式拟定了“湖南自修大学章程”,并采纳了胡适的一些具体意见和办法。说明毛泽东很重视胡适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也反映了青年毛泽东在从事革命活动时是得到了胡适的支持的。正因为这样,胡适才赢得了毛泽东对他的尊重。1920年4月,当毛泽东领导的“驱张”(湖南督军张敬尧)运动胜利后,就回到了湖南。毛泽东一回到湖南便给胡适写信报告湖南“驱张”后的形势。信中写道:“适之先生:在沪上一信,达到了么?我前天返湘。湘自张去,气象一新,教育界颇有蓬勃之象。将来湖南有多点须借重先生,俟时机到,当详细奉商。暂不多赘。”如果胡适对青年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没有给予支持的话,毛泽东是决不会写信向他报告湖南“驱张”后的新形势的。

不过,胡适与毛泽东的这段交往,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飞速发展而“道不同,不相为谋”了,最终走向了势不两立。

胡适终其一生,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不赞成暴力。他说生物进化,无论是自然的演变,或是人为的选择,都是由一点一滴的变异,绝没有一个简单的目的可以一步跳到,更不会有一步跳到之后可以一成不变。胡适还进一步说,以为可以用阶级斗争的方法一蹴即到,既到之后又可以用一阶级专政方法把持不变,这完全是达尔文以前的武断思想。胡适认为这是顽固不化的表现。他几十年来孜孜不倦致力于鼓吹自由主义与民主政治,讲宽容,讲人权。说民主是人类在政治上最进步的方式;自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动力。这两样东西,如果了解得适当,运用得适当,都能够增进人类的幸福。1935年胡适在《东方杂志》发表《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强调自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他说:“(我)反对中国采用种种专制或独裁的政制,” “我至今还相信这种民主政治的方式是国家统一的最有效的方法”。而毛泽东恰恰是一生服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认为阶级斗争可以解决世界上的任何难题,不仅是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要靠阶级斗争,甚至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可以解决经济建设、经济发展问题,从而不惜登峰造极,剑走偏锋。

1927年以后,国民党成为执政党。国共两党的内战,没有见到胡适对共产党暴动的批评,但可以肯定,胡适是不会赞成中共的武装斗争的。不过,在三十年代中期,胡适在一些文章里对苏俄还不时的给予赞美,直到1945年美苏勾结的雅尔达秘密协定的内容暴露于世后,胡适才彻底改变了对苏联的看法。有趣的倒是他对国民党的不间断的批评,直至发起人权运动,抨击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从主观上说,胡适很想把国民政府引上美国式的民主政治的道路,在中国实现“民治”。当然,这只能是胡适的一厢情愿。

进入三十年代以后,尤其是西安事变的发生,胡适终于倒向了国民党蒋介石。但这并非意味着胡适放弃了自由主义立场,与国民党同流合污。他把中国的希望寄托在蒋介石身上,却又不满蒋的独裁专制。作为胡适来说,也许是两相权衡,取其一吧。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为了争取人心,大打统战牌。像胡适这样的名人自然是中国共产党努力争取的“统战对象”。最突出的有两件事。一件事是1945年。那年3月27日,国民党行政院发表胡适为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大会代表团代表。4月25日,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中的中共代表董必武按毛泽东指示与胡适长谈,希望胡适支持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谈话中,胡适搬出《淮南子》的无为主义,规劝中国共产党从事单纯的政党活动,作为国内的第二大党参加选举。

第二件事还是发生在那一年。这年的7月1日,国民参政会的民主党派人士傅斯年、黄炎培、章伯钧、褚辅成、冷、左舜生六人访问延安。其中的傅斯年既是胡适的学生,又是胡适的挚友。毛泽东当然不会放过这一统战机会,在见面之后,毛泽东便以学生的身份请傅斯年代他向远在美国的老师胡适问好。有趣的是傅斯年对延安的感受与黄炎培对延安的感受是截然相反。从延安回到雾都重庆,黄炎培出版了《延安归来》,对在延安的所见所闻大加赞赏,说延安“一片光明,温暖而自由。”可傅斯年却说毛泽东的气度“咄咄逼人”,政治作风似乎并不民主。在重庆的报纸上,傅斯年通过文章向自己的老师兼朋友胡适转达了毛泽东的问候,也谈了对毛泽东的上述印象。

胡适见到傅斯年的文章后,并没有改变自己对共产党的看法。是年的8月24日,胡适在纽约发了一封著名的电报给毛泽东:“润之先生:顷见报载傅孟真兄转达吾兄问候胡适之之语,感念旧好,不胜驰念。前夜与董必武兄深谈,弟恳切陈述鄙见,以为中共领袖诸公今日宜审察世界形势,爱惜中国前途,努力忘却过去,瞻望将来,痛下决心,放弃武力,准备为中国建立一个不靠武装的第二大政党。公等若能有此决心,则国内十八年纠纷一朝解决,而公等廿余年之努力皆可不致因内战而完全消灭。试看美国开国之初,节福生(现译杰弗逊)十余年和平奋斗,其手创之民主党遂于第四届选举取得政权。又看英国工党五十年前仅得四万四千票,而和平奋斗之结果,今年得千二百万票,成为绝大多数党。此两事皆足供深思。中共今日已成第二大党,若能持之以耐力毅力,将来和平发展,前途未可限量。万不可以小不忍而自致毁灭!”

此时正值蒋介石三次电邀毛泽东赴重庆共商国是。而斯大林于胡适电报之前两天,也催迫毛泽东去重庆与蒋介石会谈,电报说:“坦率告诉(中共),我们认为暴动的发展已无前途,中国同志应寻求与蒋介石妥协,应加入蒋介石政府,并解散其部队。”对斯大林的这封电报,我们现在知道,毛泽东非常不满,窝了一肚子火,1949年底,毛泽东去莫斯科,终于将憋在心中的这股气发了出来。

不论是胡适的“规劝”,还是斯大林的高压,毛泽东是不会听的。胡适的这种态度决定了毛泽东不再对胡适存有幻想了。但毛泽东还是做了最后一次的努力,他放出话来说:“只要胡适不走,可以让他做北京图书馆馆长!”胡适听了后笑了:“不要相信共产党的那一套!”这样一来,胡适终于从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名单中被剔除了。在中国共产党即将胜利取得全国政权的前夜,1949年1月26日,新华社在广播中将一生反对暴力的胡适列为战犯。这以此后,胡适又多了一个头衔——重要的战争鼓动者——战犯。

时间进入五十年代后,中国共产党经过镇压反革命、土改和抗美援朝后,政权已经完全得到了巩固。1954年,毛泽东发动了“胡适思想批判”运动。而在这之前,在中国共产党建国之初的“三大运动”的同时,大陆就开始了批判胡适,只不过当时仅限于知识界的小规模会议。1951年秋天,先是由北京大学举办讨论“胡适思想问题”的学术会议,接着在上海召开“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在美国的胡适知道后说道:“我一向是乐观的人,总觉得这种局面不会长久。他们清算北大,我觉得越清算,越提醒人家对某种思想的回忆。想想那时学术平等,思想自由空气,大家会更加深刻了解。他们清算‘胡适思想’,等于温习胡适的书。”胡适估计“这种局面不会长久”,是错估了形势。到1954年,大陆思想文化界终于掀起了一场全面大规模地批判胡适思想的政治运动。

这年的10月16日,毛泽东就《红楼梦》研究致函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及有关人员,号召开展“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一时之间,批判会不计其数,批判文章如雪片飞舞,大家口诛笔伐,当时确实使胡适在大陆的威信扫地。一大批专家学者如俞平伯等人受到批判。从1951年算起,这场运动前后断断续续进行了七年,直到1957年反右时才告结束。那时大陆还派人向旅居美国的胡适说:“我们尊重胡先生的人格,我们反对的不过是胡适的思想。”胡适笑了起来:“没有胡适的思想就没有胡适!”

胡适的次子胡思杜没有随胡适到美国而留在大陆。北平和平解放后,他进华北人民大学政治研究院学习,学习结束分到唐山铁道学院任教。在批判胡适思想的运动中,他也不得不写了批判文章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香港《大公报》、台湾的《中央日报》、美国的《纽约时报》等都转载了他的文章:《对我父亲——胡适的批判》。在文章中他说:“从阶级分析上我明确了他是反动阶级的忠臣、人民的敌人。在政治上他是没有什么进步性的”,指责胡适“出卖人民利益,助肥四大家族”、“始终在蒙蔽人民”、“某心为美国服务”。又说:“(他的)一系列的反人民的罪状和他的有限的反封建的进步作用相比,后者是太卑微不足道的。”还说:“在他没有回到人民的怀抱来以前,他总是人民的敌人,也是我自己的敌人。在决心背叛自己阶级的今日,我感到了在父亲问题上有划分敌我的必要。”胡思杜并没有因为批判了父亲,和父亲划清阶级界限而免遭厄运,1957年他也成为数十万右派分子中的一员,结果在绝望中自杀。

胡适回台湾时,蒋介石为了笼络胡适,专门约见了胡适,出示一份香港的《大公报》,上面有胡思杜批胡适的文章。蒋介石询问了胡思杜的近况,对此事表示“关怀”。孰料胡适却不领情,反认为这是蒋介石借此事嘲弄自己儿子不肖不孝,便反唇相讥,巧妙地兜出蒋经国的老底:“我的小儿子天性愚钝,实不成器,不如总统令郎迷途知返!”胡适这是暗指1927年蒋经国在莫斯科写文章大骂其父蒋介石是“革命的叛徒,帝国主义的帮凶”,“是我的敌人”,这不是同胡思杜如出一辙吗?蒋介石一下子愣住了,没有料到胡适入室操戈,只好报以苦笑,不欢而散。

胡适对小儿子胡思杜的文章没有作过任何回应,只是把这份《大公报》的剪报粘贴在自己的日记里。但他对大陆批判自己的思想而累及了一大批留在大陆的学者(这些学者几乎不是胡适学生,就是胡适的朋友),又非常不安。他给沈怡写信说:“此事(指大陆批胡适的运动)确使我为许多朋友、学生担忧。因为‘胡适的幽灵’确不止附在俞平伯一个人身上,也不单留在《红楼梦》研究或古典文学研究的范围里。这‘幽灵’是扫不清、除不尽的。所苦的是一些活着的人们因我受罪苦!除夕无事,又翻看你寄来两批资料(指大陆批胡适的剪报),不禁想念许多朋友,终夜不能安睡。”

就在大陆批判和清算胡适思想的时候,台湾“国防部总政治部”在“特字99号《特种批示》中称胡适“是我们思想上的敌人”。

胡适以毕生精力致力于思想自由、言论独立、不肯盲从、追求真理,鼓吹民主政治,实现个人价值,是否超越了时代,而不为时代所容?否则,鲁迅为何要说胡适是一位“荷戟独彷徨”的历史斗士?看来,胡适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